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开课时间:近期开课 学费:18000元 咨询电话:010-62926051 62922871
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学在职研究生
-----招生简章-----
(专业方向:财政学)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2012年举办人民大学财政学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进修专业及方向:
财政学专业
严格按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详见培养方案
二、研究生课程班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获得大专以上学历者,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达到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者均可报名参加。
三、人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报名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2、获得学士学位后,如工作不满3年,可以先参加人民大学财政学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习和考试,满3年后,申请参加学位课程的考试。
四、报名手续:2012年正在接受报名,限额招生,请同学提前准备,如实在线填写报名申请表或电话进行报名登记,正式手续来校办理
⑴ 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
⑵ 本人最后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⑶ 本人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⑷ 交报名费100元。
五、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由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凭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初审,资格审查通过后,发给进修通知书;在报到时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由上级单位复审。
六、进修时间:教学两年
七、教学方法:
进修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为学员指定教材,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以利于自学。面授主要安排在每周六、周日或其它业余时间。每门课程进行考试式考核。
八、颁发证书:
完成进修班规定的学习项目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发给进修证书。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九、收费标准:
四年有效期(教学两年)学费:18000元,外地办班学费见当地招生简章。学费一次交清。人民大学财政学在职研究生进修班正式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一律不转专业、不退学费。书费、资料费自理。申请硕士学位和参加论文答辩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交纳。
十、联系方式:
咨询老师:徐老师
咨询电话:010-62926051 62922871
MSN:zzyjszs@hotmail.com
QQ:1638789010
邮箱:zzyjszs@163.com
拟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及考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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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财政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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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考试费 |
主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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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库 考 试 课 程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2 |
250.00 |
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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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学 |
3 |
250.00 |
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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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银行学 |
3 |
250.00 |
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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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经济学 |
3 |
250.00 |
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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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 题 库 考 试 课 程 |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
3 |
250.00 |
财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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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学 |
3 |
250.00 |
财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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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政策 |
2 |
250.00 |
财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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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经济学 |
2 |
250.00 |
财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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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 |
2 |
250.00 |
财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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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制度与管理 |
2 |
250.00 |
财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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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信息化 |
2 |
250.00 |
财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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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公司财务 |
2 |
250.00 |
财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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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经济学 |
3 |
250.00 |
财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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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外语 |
3 |
250.00 |
财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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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分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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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考 |
外语水平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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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委规定 |
省(市)学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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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水平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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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委规定 |
省(市)学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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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修 |
非经济学学士学位者补修(1)财政学(2)中国税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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