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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在职博士班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在职博士班
-----招生简章-----
(专业方向:教育管理)
招生计划:各专业全国计划招收学员各30名,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课程特色:
博士课程班旨在为学员搭建一个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使学员在学习期间能够亲自与国内各管理领域及学科的一流学者交流;通过博士层次课程的教学与研讨,使已达到硕士研究生水平的管理者,在理论视野、知识结构和研究能力等方面有一个新的提高,推动高层次、研究型的管理者队伍的形成。
各专业核心课程均为8门,由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主讲;另含专题讲座和研讨多次,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著名院校的教授以及国家各部委下属的著名大学教授主讲。
所有注册博士课程班学员,上课期间还将参与相关科研项目、课题的研究,参加经济管理高峰论坛,考察名牌学校、优秀企业、经济改革试点单位等,使经济管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和“985工程”高校,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现代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名师荟萃,大师辈出,师资精良,以李大钊、鲁迅、梁启超、钱玄同、吴承仕、启功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名师先后在这里弘文励教。经过百余年发展,北京师范大学正逐渐成为有特色、综合性、研究型的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学校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19人,拥有9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5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博士后流动站(其中16个一级学科拥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院院长由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刘川生研究员担任,常务副院长为朱小蔓教授。作为北京师范大学新建研究院,它集合了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高校的优秀师资和研究人员,以及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等有关部委的专家,共同展开相关研究与培训工作,并通过国际农村教育与发展研究中心的国际资源和平台汇集了大批国际知名专家和教授为研究院开展培训活动。研究院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北京师范大学的有关规定,决定举办教育经济与管理博士课程班。
招生对象:
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者、主管教育的政府官员以及从事教育推广、咨询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教育类龙头企业家以及准备从事高级管理的人员。
须具有:
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
或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者;
或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大学本科学历者。
对有突出贡献或获得重要奖励的特殊人才,经审核批准可适当放宽入学条件。
培养目标:
系统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教育学专业知识,增强学员宏观分析及战略决策能力;提高学员开拓创新能力;启迪发展思路,激发创新意识;全面提升专业化、国际化的经营与管理水平,培养既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又有实际管理和经营能力的高级研究型和管理型人才。
培养方式:
博士课程班将以学科前沿知识和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为主线,采用专题讲座、研讨、教学实践等方式组织教学。课程内容将突出“精而实”,着重培养学员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员须自主参加两次及以上的相关教学实践和考察活动。学员学完所修课程须提交一篇代表自己最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论文题目由学员与导师协商确定;导师主要以面试和通讯形式对论文进行指导。优秀论文由导师推荐在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在优秀论文较多情况下,亦可以论文专集形式公开出版。
课程设置:
必修课:
1.教育管理学 2.教育经济学 3.教育哲学原理 4.教育评估 5.中外教育比较 6.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7.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8.中外教育史专题
选修课:
1.领导科学 2.管理心理学 3.教育与公共管理 4.学校管理与经营
专题讲座与论坛:
1.教育现状与展望 2.领导力与执行力 3.高绩效团队建设 4.教育规划与学校发展 5.国际农村教育发展 6.教育政策分析 7.教育与区域发展 8.制度变迁与管理创新 9.市场竞争中的学校发展 10.现代学校教育制度 11.教育理念与当代教育改革 12. 教育发展与现代化
根据学员来源情况可选择8-10门专题讲座,研究院有选择专题讲座与论坛的最终决定权。
学制和学习方式:
学制2年。
方式一: 采取在职不离岗、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每两个月连续3天集中授课;在导师指导下撰写论文。
方式二: 采取在职不离岗、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每年两次利用寒暑假在北京师范大学校内集中授课,每次10天左右;在导师指导下撰写论文。
收费标准和缴款方式:
1、每位学员在课程学习阶段交纳的学费39,000元,报名费500元,资料费1000元(多退少补),共计人民币40,500元。
2、学员如自愿选择由研究院组织的去国外参访与交流所产生的费用不包括在内(出访相关内容请上网查询)。学员参加学习期间的差旅、食宿费自理或回原单位报销。
3、学员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由我院寄出的汇款通知书后,须将学费、报名费、资料费共(40,500元),一次性缴纳。
证书颁发和学位授予:
学员修完博士研究生主要课程并成绩合格,在博士生导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本院组织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评审,由北京师范大学颁发相应的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证书。证书统一编号,可通过登陆北京师范大学网站查询。
符合在职申请博士学位条件者可申请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职申请博士学位的主要条件和要求参见《北师大授予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暂行办法》。
咨询方式:
咨询老师:徐老师
咨询电话:010-62926051 62922871
MSN:zzyjszs@hotmail.com
QQ:1638789010
邮箱:zzyjsz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