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南农)和南京师范大学(南师)的同等学力申硕项目是很多在职人员提升学历和专业能力的重要途径。两者在招生要求、申请流程和学习方式上有一些相似之处,但也存在一些差异。
招生要求
项目 | 南京农业大学 | 南京师范大学 |
---|---|---|
学位要求 | 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 |
其他条件 | 部分专业可能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 | 部分专业要求提交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论文、专著或成果证书 |
项目 | 南京农业大学 | 南京师范大学 |
报名方式 | 登录学校指定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 |
材料提交 | 学位证书、身份证、相关工作证明等 | |
资格审核 | 学校审核后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课程学习 | |
项目 | 南京农业大学 | 南京师范大学 |
学习形式 | 在职不脱产,周末或节假日上课 | |
项目 | 南京农业大学 | 南京师范大学 |
学位证书 | 完成课程学习、通过全国统考和论文答辩后授予硕士学位 |
申请流程
学习方式
学位授予
南农和南师的同等学力申硕项目都为在职人员提供了灵活的学习方式和提升学历的机会。南农在农业相关专业方面有较强的实力,而南师在师范类和人文社科类专业上更具优势。申请人在选择时可以根据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和兴趣爱好来决定。
南京农业大学同等学力申硕
南京农业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的相关信息如下:
申请条件
1. 基本条件: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其他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
2. 学术要求: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近三年内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我校当年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报名流程
1. 网上申请:登录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http://www.cdgdc.edu.cn/ ),进行用户注册、上传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和提交学位申请
2. 现场确认:研究生院学位办每年分两次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现场确认,上半年5月1日至5月15日,下半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所在单位介绍信;
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最后学历的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复印件;
申请者所在单位提供的推荐材料(加印密封);
两位专家(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一位应是申请人选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
考试要求
1. 课程考试:申请人需通过南京农业大学相关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达到所申请专业规定的学分
2. 全国统考:申请人需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3. 时间限制:申请人必须在五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论文与答辩
1. 论文要求:申请人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论文的基本论点、结论和建议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或实践意义
2. 答辩时间:申请者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费用
硕士学位申请者需缴纳24000元/人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同等学力
南京农业大学开展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工作,以下是相关情况介绍:
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
1. 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其他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
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近三年内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我校当年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报名办法:
教育部学位中心网上申请:登陆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http://www.cdgdc.edu.cn/ ](http://www.cdgdc.edu.cn/ )),进行用户注册、上传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和提交学位申请
学校现场确认:研究生院学位办每年分两次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现场确认,上半年5月1日至5月15日,下半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所在单位介绍信;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最后学历的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复印件;申请者所在单位提供的推荐材料(加印密封);两位专家(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一位应是申请人选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
3. 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对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
对申请人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申请人应按时完成并通过我校相关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达到所申请专业规定的学分,未按时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跨学科申请者,需补修所申请学科至少两门本科必修课程
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申请者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答辩。论文要求是:申请人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论文的基本论点、结论和建议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或实践意义,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博士学位申请与授予
1. 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
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近三年内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我校当年所申请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标准
已获得的硕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报名办法:
研究生院学位办每年分两次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报名,上半年5月1日至5月15日,下半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申请人登陆研究生院同等学力专栏(网址:[http://grasch.njau.edu.cn/ ](http://grasch.njau.edu.cn/ ))下载并填写“南京农业大学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核表”,持以下材料进行报名:所在单位介绍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复印件);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初稿(三份);有关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获奖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者所在单位提供的推荐材料(加印密封);两位专家(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一位应是申请人选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3. 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对申请人完成本职工作,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
对申请人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申请人需在一年内通过我校相应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试,达到所申请专业规定的学分,未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跨学科申请者需补修至少两门所申请学科硕士阶段学位课程
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完成,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者,可适当延长年限,但最长不超过五年
南京农业大学同等学力考研要求
南京农业大学对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要求如下
基本条件
1. 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其他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
2. 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近三年内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南京农业大学当年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3. 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报名办法
1. 网上申请:登录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http://www.cdgdc.edu.cn/ ),进行用户注册、上传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和提交学位申请。
2. 现场确认:研究生院学位办每年分两次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现场确认,上半年5月1日至5月15日,下半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所在单位介绍信;
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最后学历的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复印件;
申请者所在单位提供的推荐材料(加印密封);
两位专家(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一位应是申请人选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
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1. 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成绩认定:申请人需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实际成绩。
2. 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认定:
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申请人应按时完成并通过南京农业大学相关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达到所申请专业规定的学分。未按时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跨学科申请者,需补修所申请学科至少两门本科必修课程。
申请人需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申请人必须在五年内通过上述考试,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3. 学位论文水平认定:
申请者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答辩。
论文要求:硕士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论文的基本论点、结论和建议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或实践意义,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论文评阅: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采取“双盲”评审的方式送请三位校外专家评阅。
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五名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三位应是研究生导师、一人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和推荐人不得作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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