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为了吸引人才,特别是硕士研究生,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涵盖了生活津贴、购房补贴、落户补助等多个方面。

生活津贴

对于到海安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海安市提供每月2000元的生活津贴,补贴期限为三年

购房补贴

硕士研究生在海安市首购商品房,可享受每平方米500元的购房补贴

落户补助

硕士研究生落户海安,可享受一次性落户补助,市外人才补助5000元,海安籍人才补助3000元

其他保障

海安市还为硕士人才提供青年人才驿站服务,包括免费定点住宿、就业指导等

海安市的硕士政策从生活、住房到落户全方位为人才提供支持,体现了对人才的重视和渴求。

海安硕士政策

海安硕士政策

根据海安市的最新人才政策,以下是针对硕士研究生的相关政策内容:

生活津贴

对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首次到海安市工业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缴费满6个月的,海安市将提供2000元/月的生活津贴,补贴期限为3年

购房补贴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海安市首次购买普通商品房时,可享受5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

购房需满足以下条件:本人及配偶在海安市无房产且无房产交易记录;商品房为2019年3月10日以后购置(以房产登记时间为准);2019年3月10日以后首次在海安就业或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缴费满6个月

落户补助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将户口迁入海安市城区的,取消住房、就业等条件限制,可先落户后就业,并给予1000-5000元的落户补助

其他支持

海安市还提供人才公寓,高层次人才可申请租赁型精装修人才公寓,三年内享受租金优惠

对于到海安市教体系统工作的硕士研究生,根据招聘公告,可享受相应的奖励资金和岗位安排

海安市的人才政策旨在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南通同等学力申硕

南通同等学力申硕

南通大学的同等学力申硕项目为在职人员提供了提升学历和专业水平的机会。以下是关于南通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的相关信息:

申请条件

1. 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 学历要求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

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特别要求

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一致

报名程序

1. 报名时间:通常为每年6月至7月,具体时间需关注南通大学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的通知

2. 报名材料

《南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需单位盖章);

《南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基本信息表》;

近期免冠蓝底电子照片;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

3. 信息采集:资格审查通过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并完成现场确认

课程学习与考试

1. 课程学习:申请人需按照南通大学的培养方案选修课程,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两年

2. 课程考试:严格按照南通大学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 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人需在五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学位论文与授予

1. 学位论文:申请人修完课程且成绩合格,通过国家水平考试后,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论文撰写

2. 学位授予:完成论文答辩且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后,可向南通大学申请硕士学位,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相应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联系方式

不同学院的联系方式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根据报考专业联系相关学院。例如:

文学院:联系人顾老师,电话0513-85012502,QQ群893862248

生命科学学院: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513-85012828,QQ群647693429

建议您关注南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或相关学院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海安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海安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根据搜索结果,海安市招生办公室的联系电话为 0513-88971136